不含签小杂费650元
签 证须 知
1、行程团队所做签证为ADS签证,需整团出境,整团入境,办落地签,请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以上将6个月有效以上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以扫描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我社,
2、出境时请参团游客务必随身携带随身携带护照原件和2张3*4白底免冠近期彩照。
3、如果有港澳台客人请随身带好回乡证、台胞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外籍客人需要准备2次以上进出中国(大陆)的签证。
报 名须 知
1、65岁以上长者需有家属陪同并签署免责书(保险不保,需与客人说明);70岁以上老人(含70岁),患病旅行者和孕妇越南地接社不予接待,敬请知晓!
2、护照有效期需要有6个月以上,并且至少有三张以上空白签证页!
3、因客人自动放弃游览所有景点或用餐(含出发前确认参团办证后),团款(含签证和小费)一律不退,请特别说明!
4、因越南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属于台风、暴雨洪涝高发区域、如在未出境之前收到台风预警,旅行社会告知客人天气状况,由客人自由选择是否出境,但已经产生的费用(如:办证费,车费,餐费等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如出境之后因台风、暴雨以及因越南海事部门禁航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出海游览下龙湾等海上活动,旅行社会协助处理更改行程或者让客人选择自由活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或因天气原因额外增加的费用(如滞留需增加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需客人自理,敬请游客须知!
5、此为跟团旅游团队行程,在旅游期间如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概不退还。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敬请游客须知!
6、在境外旅途中发生纠纷和投诉如酒店、餐厅、景点、导游、司机等;一律在境外处理解决,回国投诉无效,视为旅客弃权在境外投诉的权益;
出境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旅游合同(合同编号:)以外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 在此次旅游活动中,甲方有参加旅游自费项目的需求,并自愿委托乙方帮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按照甲方的旅游自费项目需求委托意愿,帮助甲方安排当地特色旅游自费项目活动(详细安排内容如下表二),甲方自愿参加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遵守所签订的此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地点 购物场所名称 停留时间
年 月 日 越南下龙 乳胶店 60分钟
年 月 日 越南下龙 丝绸店
年 月 日 越南下龙 红宝石或沉香店
三、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在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进行的:乙方的带团导游不得有
任何欺骗或者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如发生前述行为,甲方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乙方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增值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增值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增值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乙方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4.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增值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旅游项目缴纳方式为:()如在旅游途中协商确认的费用交乙方带团导游、
()如在旅游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费用交乙方。
6.甲方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增值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定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受甲方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旅游者):乙方(旅行社):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签 证须 知
1、行程团队所做签证为ADS签证,需整团出境,整团入境,办落地签,请至少提前4个工作日以上将6个月有效以上的护照首页复印件以扫描或传真的方式发给我社,
2、出境时请参团游客务必随身携带随身携带护照原件和2张3*4白底免冠近期彩照。
3、如果有港澳台客人请随身带好回乡证、台胞证(证件在有效期内);外籍客人需要准备2次以上进出中国(大陆)的签证。
报 名须 知
1、65岁以上长者需有家属陪同并签署免责书(保险不保,需与客人说明);70岁以上老人(含70岁),患病旅行者和孕妇越南地接社不予接待,敬请知晓!
2、护照有效期需要有6个月以上,并且至少有三张以上空白签证页!
3、因客人自动放弃游览所有景点或用餐(含出发前确认参团办证后),团款(含签证和小费)一律不退,请特别说明!
4、因越南属于热带季风气候、属于台风、暴雨洪涝高发区域、如在未出境之前收到台风预警,旅行社会告知客人天气状况,由客人自由选择是否出境,但已经产生的费用(如:办证费,车费,餐费等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如出境之后因台风、暴雨以及因越南海事部门禁航等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出海游览下龙湾等海上活动,旅行社会协助处理更改行程或者让客人选择自由活动,由此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或因天气原因额外增加的费用(如滞留需增加的食宿与交通等费用)需客人自理,敬请游客须知!
5、此为跟团旅游团队行程,在旅游期间如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其未产生的所有费用一概不退还。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敬请游客须知!
6、在境外旅途中发生纠纷和投诉如酒店、餐厅、景点、导游、司机等;一律在境外处理解决,回国投诉无效,视为旅客弃权在境外投诉的权益;
出境旅游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为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甲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旅游合同(合同编号:)以外内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 在此次旅游活动中,甲方有参加旅游自费项目的需求,并自愿委托乙方帮助安排。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按照甲方的旅游自费项目需求委托意愿,帮助甲方安排当地特色旅游自费项目活动(详细安排内容如下表二),甲方自愿参加并承诺到达目的地后遵守所签订的此补充协议。
具体时间 地点 购物场所名称 停留时间
年 月 日 越南下龙 乳胶店 60分钟
年 月 日 越南下龙 丝绸店
年 月 日 越南下龙 红宝石或沉香店
三、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在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进行的:乙方的带团导游不得有
任何欺骗或者强迫旅游者消费的行为,如发生前述行为,甲方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乙方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增值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增值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增值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乙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乙方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甲方。
4.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增值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旅游项目缴纳方式为:()如在旅游途中协商确认的费用交乙方带团导游、
()如在旅游出发前即协商确认的费用交乙方。
6.甲方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本协议约定以外的增值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定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壹份,受甲方委托该团导游为乙方授权签字代表,甲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甲方(旅游者):乙方(旅行社):
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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