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旅游购物协议书】
根据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桂林旅游期间,在原行程不变的前提下,甲方愿参加下列购物活动。该活动系甲方要求自愿参加,导游与领队并无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甲方绝不能因此活动向消费者协会及旅游管理机构投诉。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此声明书须甲方本人签字同意,如出现团队负责人或客人代表代签声明书,请团队负责人或客人代表代一定要将以上声明准确清晰地转达给其他客人,征得所有客人同意后,方可代签此声明书,本司则严格按照声明书执行有关细节安排,所有责任本司不予承担。
购物场所:
名称/简介(主要商品种类、特色等)/停留时间
竹缘生态馆 □ 主营:竹炭纤维居家用品/45分钟
靖明阁玉器店 □ 主营:玉石珠宝/40分钟
东盟自贸堤雅商场 □ 主营:泰国乳胶枕头、乳胶制品/40分钟
购物场所说明:
1、在购物场所停留期间内,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
2、旅行社禁止导游、领队以及司机有强迫旅游者消费或进行虚假宣传、诱骗旅游者消费等行为。
3、购物点内销售的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有一定的差异,请旅游者选择慎重。
4、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包价旅游合同的附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自由选择参加自费项目:
所有自费项目报价均包括导游司机服务费、油费、门票费构成,需10人以上团员参加,方可安排。
项目 内容介绍 价格
阳朔竹筏漓江 130元/人
蝴蝶泉 100元/人
尧山景区 100元/人
梦幻漓江 100元/人
10人以上,任意选三个加点,赠送1正餐。
如选四个加点,赠送2正餐。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根据2013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号公布《旅游法》第四章第三十五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桂林旅游期间,在原行程不变的前提下,甲方愿参加下列购物活动。该活动系甲方要求自愿参加,导游与领队并无诱导、欺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甲方绝不能因此活动向消费者协会及旅游管理机构投诉。此协议作为旅游合同的补充,与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此声明书须甲方本人签字同意,如出现团队负责人或客人代表代签声明书,请团队负责人或客人代表代一定要将以上声明准确清晰地转达给其他客人,征得所有客人同意后,方可代签此声明书,本司则严格按照声明书执行有关细节安排,所有责任本司不予承担。
购物场所:
名称/简介(主要商品种类、特色等)/停留时间
竹缘生态馆 □ 主营:竹炭纤维居家用品/45分钟
靖明阁玉器店 □ 主营:玉石珠宝/40分钟
东盟自贸堤雅商场 □ 主营:泰国乳胶枕头、乳胶制品/40分钟
购物场所说明:
1、在购物场所停留期间内,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
2、旅行社禁止导游、领队以及司机有强迫旅游者消费或进行虚假宣传、诱骗旅游者消费等行为。
3、购物点内销售的产品价格与市场价有一定的差异,请旅游者选择慎重。
4、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包价旅游合同的附件,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生效。
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自由选择参加自费项目:
所有自费项目报价均包括导游司机服务费、油费、门票费构成,需10人以上团员参加,方可安排。
项目 内容介绍 价格
阳朔竹筏漓江 130元/人
蝴蝶泉 100元/人
尧山景区 100元/人
梦幻漓江 100元/人
10人以上,任意选三个加点,赠送1正餐。
如选四个加点,赠送2正餐。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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