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旅游补充协议】:
在此次旅游安排中,游客 和旅行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要求旅行社把以下购物店及推荐自费项目安排进行程里面,以满足此次团队的购物及旅游需求,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游客可选择自费项目: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者景点供游客自愿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天山大峡谷区间车:成人50元/人 游览时间约20分钟
天池民俗风情园:成人 70元/人 游览时间约45分钟
天池游船:成人65元/人 天池画舫船:成人80元/人 游览时间约45分钟
汗王宫历史博物馆:成人60元/人 游览时间约45分钟
天池马牙山景区索道:成人200元/人 游览时间约90分钟
福寿观:成人25元/人 王母庙:成人25元/人 游览时间约45分钟
天池环保电瓶车:成人10元/趟 不愿爬山的客人可选
二道桥大巴扎歌舞269元/人起 游览时间约120分钟
新疆火焰山大峡谷:成人票价150元/人 游览时间60分钟左右
吐鲁番盛典歌舞: 成人票价238元/人 起 欣赏时间90分钟左右
品尝秘制烤全羊: 1800元/只 (按参加人数平摊AA制) 旅行团中午用餐时进行
吐鲁番民族家访: 免费赠送 娱乐时间60分钟左右
特别说明:导游须按自费项目规定收费,此价格包含司机导游加班费及车辆超公里费用。儿童门票收费标准按照各景区规定执行。备注:(以上可随意参加,无强迫消费)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提前约定至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2. 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 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4. 旅游者自行选择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购物场所: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购物场所所在地:乌鲁木齐和田玉器城(45分钟)、吐鲁番丝路地毯厂(45分钟)
购物场所说明:
1. 旅游者在购物场所中购物,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30天后一律不予退还;
2. 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中途休息站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点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 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 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 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双方签字:
旅 行 社 (盖章): 旅 游 者(签章或者签字):
经办人 及 电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约 日 期:2015 年 月 日 签 约 日 期:2015年 月 日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在此次旅游安排中,游客 和旅行社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要求旅行社把以下购物店及推荐自费项目安排进行程里面,以满足此次团队的购物及旅游需求,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游客可选择自费项目: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以下当地有特色的活动或者景点供游客自愿自行选择,从而丰富行程内容:
天山大峡谷区间车:成人50元/人 游览时间约20分钟
天池民俗风情园:成人 70元/人 游览时间约45分钟
天池游船:成人65元/人 天池画舫船:成人80元/人 游览时间约45分钟
汗王宫历史博物馆:成人60元/人 游览时间约45分钟
天池马牙山景区索道:成人200元/人 游览时间约90分钟
福寿观:成人25元/人 王母庙:成人25元/人 游览时间约45分钟
天池环保电瓶车:成人10元/趟 不愿爬山的客人可选
二道桥大巴扎歌舞269元/人起 游览时间约120分钟
新疆火焰山大峡谷:成人票价150元/人 游览时间60分钟左右
吐鲁番盛典歌舞: 成人票价238元/人 起 欣赏时间90分钟左右
品尝秘制烤全羊: 1800元/只 (按参加人数平摊AA制) 旅行团中午用餐时进行
吐鲁番民族家访: 免费赠送 娱乐时间60分钟左右
特别说明:导游须按自费项目规定收费,此价格包含司机导游加班费及车辆超公里费用。儿童门票收费标准按照各景区规定执行。备注:(以上可随意参加,无强迫消费)
自费项目说明:
1.上述项目参加人数若未达到提前约定至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项目协商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2. 上述项目履行中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3. 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事项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上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4. 旅游者自行选择的自费项目导致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购物场所: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购物场所所在地:乌鲁木齐和田玉器城(45分钟)、吐鲁番丝路地毯厂(45分钟)
购物场所说明:
1. 旅游者在购物场所中购物,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30天后一律不予退还;
2. 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中途休息站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场所,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点所购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我本人已详细阅读了同旅游公司签订的旅游合同、本协议书等全部材料,充分理解并清楚知晓此次旅游的全部相关信息,平等自愿按协议约定履行全部协议并确认:
1. 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旅游者自愿参加购物或自费项目的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或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 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数量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3. 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双方签字:
旅 行 社 (盖章): 旅 游 者(签章或者签字):
经办人 及 电话: 联 系 电 话:
签 约 日 期:2015 年 月 日 签 约 日 期:2015年 月 日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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