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 待 标 准:
1、如因景区通知关闭、景区限流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游览此景点,导游有权协商更换景点或调整行程顺序。
2、行程顺序,导游可根据当天的实际情况和游客协商调整顺序。
备注:
1、因入住宾馆登记需要,所有游客须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以上城市之间的行程及景点时间有可能互调,但不减少景点;因不可抗因素造成些无法游览,只负责退还本社的优惠门票;
3、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费用一概不退;自费项目任何有效证件均不享受优惠活动;
4、此行程仅为参考行程,在不降低接待标准的情况下我社保留调整景点游览顺序和住宿地点的权利!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原因、火车票、机票国家政策性调价、或火车、航班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本产品为包价旅游产品,该产品一经签约支付,不得退订,不得变更,不得转让。甲方不得再就此问题要求乙方旅行社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理和解决。
失信人特别通知及提示:
失信人意为“失信被执行人”,由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失信人不得乘坐飞机、火车硬卧、高铁机动车,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如游客属于失信人而报团是没有向旅行社提前说明,报名后旅行社为保留客人机票位置向航空公司支付了机票定金(或全款),失信人的机票费用将全额损失,只能退税,产生所有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请知晓。
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查询网站如下:http://zxgk.court.gov.cn/, 客人报团前可到此网站进行查询!
注 意 事 项:
1、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由其法定代理人陪同出游,如代理人同意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视为其法定代理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合同内容及行程中的所有约定。
2、此团费为提前付费采购的团队优惠价,游客旅游途中自愿放弃的景点、餐、交通及住宿等,旅行社将根据实际情况退费,车费、导服费用均不退,酒店费用根据是否有损失等情况来安排退费(如果游客中途须离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故离团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负责。)
3、行程中所列酒店仅供参考,具体各地酒店名称、用餐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4、由于此行程属长途旅游线路,旅行社不接受80周岁以上的游客出游报名,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夏令营行程除外),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团必须有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
5、行程中提供的景区游览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导游在保证大多数游客正常游览时间的前提下,具体时间受游客游览进度、景区容载能力、导游购买团队票的速度、停车场距景区进出口的远近、天气因素、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的多种条件制约;
6、不可抗力说明:根据新《旅游法》第67条的规定,现做如下说明:
1)根据第67条第一、第二、第四项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如:在旅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影响飞机正常起飞、因台风船只无法航行、天灾(如台风、泥石流等等)、战争、罢工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到正常的行程游览或目的地到达,滞留机场或某地,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和住房顺序进行前后调整。造成景点不能游览的,旅行社退门票协议价。
2)根据第67条第一、第二、第四项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游客不同意变更行程安排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游客必须支付旅行社相关的机票、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用等的损失后,将余额退还游客。
7、参团最低人数说明:此行程参团最低人数为3人(含),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未达到约定人数解除合同,组团社须征得游客的书面同意,旅行社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
8、退团说明
1)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退团的、游客私自退团的,不可抗力双方同意退团的等情况,所有的款项规定都有约定,但绝不包含行程内旅行社所赠送的旅游景点和项目安排的金额。
2)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游客(包括旅游团队)与旅行社双方签订合同后,旅行社将视为可以向航空公司购买机票等大交通,游客单方违约的,将适用《旅游法》第63条规定。
3)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游客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拉结其他游客阻止旅游行程的正常运行,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9、行程变更说明
1)当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需要变更行程的,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2)当团队运行过程中,游客自愿提出变更行程,如:变换景点等,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3)在行程过程中合理的、恰当的、善意的景点及路线的先后顺序的调整是有必要的,可行的,游客一致同意导游口头解释并执行。
10、游客健康状况说明
1)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
2)游客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团时必须如实告知我社。如存下列情况,请勿参加旅游团: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如果隐瞒病情后在旅游过程中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游客有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请提前告知我社。
11、解决纠纷的方式
1)根据《旅游法》第92条的规定,一旦游客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都本着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意见单: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行程结束后导游会提供游客质量评价表,此表将作为我公司考核接待质量的依据,作为接待质量的凭证。请客观、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争议请在当地提出以便我社及时处理。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补充协议】:
自费项目推荐 (客人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自费项目,加点人数10人以上成行,不含发票)
明城墙80元/人;
驼铃传奇/唐乐宫/秦俑情/西安千古情/复活的军团/延安保育院 298/人起
大雁塔50元人 登塔25元人
补充说明:
★ 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不能有任何强迫游客购物和强迫游客参加自费活动的行为;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
★ 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休息站等以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否则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客人如自行在景区内或自由活动期间的购物行为,请要求开具发票以保障您的利益,此类购物行为与旅行社无关。如客人全体提出自愿自费增加行程以外景点及旅游项目时敬请参加者配合导游签署自愿确认书。备注:游客自愿增加的项目,不属于旅行社行程内安排,不接受投诉
1、如因景区通知关闭、景区限流或不可抗力原因无法游览此景点,导游有权协商更换景点或调整行程顺序。
2、行程顺序,导游可根据当天的实际情况和游客协商调整顺序。
备注:
1、因入住宾馆登记需要,所有游客须带好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2、以上城市之间的行程及景点时间有可能互调,但不减少景点;因不可抗因素造成些无法游览,只负责退还本社的优惠门票;
3、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用餐、住宿等,费用一概不退;自费项目任何有效证件均不享受优惠活动;
4、此行程仅为参考行程,在不降低接待标准的情况下我社保留调整景点游览顺序和住宿地点的权利!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如自然原因、火车票、机票国家政策性调价、或火车、航班延误、取消等)造成的损失,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本产品为包价旅游产品,该产品一经签约支付,不得退订,不得变更,不得转让。甲方不得再就此问题要求乙方旅行社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理和解决。
失信人特别通知及提示:
失信人意为“失信被执行人”,由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失信人不得乘坐飞机、火车硬卧、高铁机动车,请游客报团前一定要自行查询好是否为失信人!如游客属于失信人而报团是没有向旅行社提前说明,报名后旅行社为保留客人机票位置向航空公司支付了机票定金(或全款),失信人的机票费用将全额损失,只能退税,产生所有损失由客人自行承担,请知晓。
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失信人查询网站如下:http://zxgk.court.gov.cn/, 客人报团前可到此网站进行查询!
注 意 事 项:
1、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由其法定代理人陪同出游,如代理人同意未满18岁的未成年者及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独立参团旅游的,视为其法定代理人完全理解并自愿接受合同内容及行程中的所有约定。
2、此团费为提前付费采购的团队优惠价,游客旅游途中自愿放弃的景点、餐、交通及住宿等,旅行社将根据实际情况退费,车费、导服费用均不退,酒店费用根据是否有损失等情况来安排退费(如果游客中途须离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故离团过程中一切安全责任和费用由游客自行负责。)
3、行程中所列酒店仅供参考,具体各地酒店名称、用餐地点以实际安排为准。
4、由于此行程属长途旅游线路,旅行社不接受80周岁以上的游客出游报名,不接受未成年人单独报名(夏令营行程除外),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参团必须有监护人签字的委托书;
5、行程中提供的景区游览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导游在保证大多数游客正常游览时间的前提下,具体时间受游客游览进度、景区容载能力、导游购买团队票的速度、停车场距景区进出口的远近、天气因素、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的多种条件制约;
6、不可抗力说明:根据新《旅游法》第67条的规定,现做如下说明:
1)根据第67条第一、第二、第四项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如:在旅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影响飞机正常起飞、因台风船只无法航行、天灾(如台风、泥石流等等)、战争、罢工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到正常的行程游览或目的地到达,滞留机场或某地,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和住房顺序进行前后调整。造成景点不能游览的,旅行社退门票协议价。
2)根据第67条第一、第二、第四项规定,如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避免的影响了旅游行程的,游客不同意变更行程安排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游客必须支付旅行社相关的机票、房费、车费、操作服务费用等的损失后,将余额退还游客。
7、参团最低人数说明:此行程参团最低人数为3人(含),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未达到约定人数解除合同,组团社须征得游客的书面同意,旅行社退还收取的所有费用;
8、退团说明
1)由于旅行社责任造成退团的、游客私自退团的,不可抗力双方同意退团的等情况,所有的款项规定都有约定,但绝不包含行程内旅行社所赠送的旅游景点和项目安排的金额。
2)根据新《旅游法》第63条规定,游客(包括旅游团队)与旅行社双方签订合同后,旅行社将视为可以向航空公司购买机票等大交通,游客单方违约的,将适用《旅游法》第63条规定。
3)行程中发生的纠纷,游客不得以拒绝登(下)机(车、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不得拉结其他游客阻止旅游行程的正常运行,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
9、行程变更说明
1)当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需要变更行程的,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2)当团队运行过程中,游客自愿提出变更行程,如:变换景点等,旅行社须要求全团客人签字认可方执行。
3)在行程过程中合理的、恰当的、善意的景点及路线的先后顺序的调整是有必要的,可行的,游客一致同意导游口头解释并执行。
10、游客健康状况说明
1)本次长途旅行,时间长、温差大,报名前请仔细阅读相关注意事项。游客在充分了解旅途的辛苦和行程中医疗条件有限的前提下,确定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适合参加本次旅游活动后方可报名参团。
2)游客的个人健康信息,参团时必须如实告知我社。如存下列情况,请勿参加旅游团: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如果隐瞒病情后在旅游过程中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个人既有病史和身体残障在旅游行程中引起的疾病进一步发作和伤亡,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游客有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请提前告知我社。
11、解决纠纷的方式
1)根据《旅游法》第92条的规定,一旦游客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双方都本着协商的态度进行解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2)意见单:意见单是评定旅游接待质量的重要依据,行程结束后导游会提供游客质量评价表,此表将作为我公司考核接待质量的依据,作为接待质量的凭证。请客观、如实填写意见、建议或表扬。如有接待质量问题或争议请在当地提出以便我社及时处理。有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恕不接受虚填假填或不填以及逾期投诉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理解支持和配合!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补充协议】:
自费项目推荐 (客人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自费项目,加点人数10人以上成行,不含发票)
明城墙80元/人;
驼铃传奇/唐乐宫/秦俑情/西安千古情/复活的军团/延安保育院 298/人起
大雁塔50元人 登塔25元人
补充说明:
★ 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不能有任何强迫游客购物和强迫游客参加自费活动的行为;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
★ 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休息站等以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否则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 客人如自行在景区内或自由活动期间的购物行为,请要求开具发票以保障您的利益,此类购物行为与旅行社无关。如客人全体提出自愿自费增加行程以外景点及旅游项目时敬请参加者配合导游签署自愿确认书。备注:游客自愿增加的项目,不属于旅行社行程内安排,不接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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