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此行程价格为打包价,门票有优惠或不进景区均不退费用#
参考酒店:
成都段:升级一晚五星禧悦酒店或同级
成都段:雅仕商务酒店或同级
峨眉段:苹果居/凯宾洲际或同级
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一:购物补充条款
商店 商品特色 购物时间 备注
中国西部珠宝展示中心 珠宝、玉器 120分钟左右
乳胶 乳胶 120分钟左右
特别备注:如遇行程上购物店有调整,我社有权调整购物点地点,谢谢理解。
1、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如:行程中的景点、休息站、酒店、餐厅等周围购物商店等等),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请理性消费,保留票据,请谨慎选择;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游客签名: 日期:
组团社代表签名: 日期:
参考酒店:
成都段:升级一晚五星禧悦酒店或同级
成都段:雅仕商务酒店或同级
峨眉段:苹果居/凯宾洲际或同级
旅游合同补充条款
(作为游客与旅行社旅游合同附件的重要内容,游客签订协议即为同意以下条款)
本人及同行人在报名时已清楚了解行程单所约定的行程内容及接待标准,关于酒店、景点、餐食、交通、自由购物时间等方面已在旅游包价合同中进行约定。双方于出团前经过充分协商,对行程中的“自由购物活动时间”所要安排的具体购物商店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此协议书作为旅游合同的一部分,双方承诺不能单方面违约。
一:购物补充条款
商店 商品特色 购物时间 备注
中国西部珠宝展示中心 珠宝、玉器 120分钟左右
乳胶 乳胶 120分钟左右
特别备注:如遇行程上购物店有调整,我社有权调整购物点地点,谢谢理解。
1、旅行社保证协商约定的商店是合法商店,游客完全自愿选购,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旅游者请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谨慎购买,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还;
2、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如:行程中的景点、休息站、酒店、餐厅等周围购物商店等等),不建议游客购买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 甲方请理性消费,保留票据,请谨慎选择;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补充条款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旅行社已就此次行程的购物相关、自费特色、自理项目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自愿按照自己喜好参加自费和自理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合同补充条款》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游客签名: 日期:
组团社代表签名: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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