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含签小杂费2500元
行程标准
1、大交通:往返飞机经济舱机票。航班参考信息见行程。 如参考航班信息有调整,组团社将在出团说明会或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中统一告知,恕中途不再另行通知。
2、酒店:全程入住6晚高级酒店双人间,每人每晚一个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我司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欧洲的单人房一般指房间里面只有一张1.2米宽左右的床),酒店不设三人间,单人入住单间补房差约为220元/人/晚(单人间及双标同价,以酒店最后落实为准)。境外酒店没有挂星制度,所以评核酒店档次基本以房间装修为标准。如行程上述酒店无法安排,我社将安排入住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
3、用餐:全程含餐共6正6早,酒店房费含早餐(客人放弃酒店安排的早餐,无费用退还),正餐:五菜一汤(不含酒水),其中一餐安排巴黎水上餐厅用餐,申根段正餐6欧元/人/餐,瑞士正餐10欧元/人/餐,小孩餐费按成人标准,飞机餐不视为正餐,正餐以中餐为主,无法安排中餐的城市将安排当地餐或退餐费,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
4、用车:根据实际人数全程选用当地20-52座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5、门票:以下景点第一道门票(不含园中园门票):卢浮宫。
6、购物:全程不强制购物。
7、全陪:欧洲团队一般只派一名领队全程讲解及陪同,不再另派当地导游。
旅游须知
1. 70岁以上的长者参团时,建议在直系亲属的陪同下参团,长期病患者和孕妇不建议参团,如报名时不主动提出,旅途中如遇任何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则由旅客自行承担。
2. 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 旅游者参加打猎、潜水、海边游泳、漂流、滑水、滑雪、滑草、蹦极、跳伞、滑翔、乘热气球、骑马、赛车、攀岩、水疗、水上飞机等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
4.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规定,旅客在境外购买的物品,在进入中国海关时可能需要征收关税。详细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
5. 建议出发时行李托运,贵重物品、常用物品、常用药品、御寒衣物等请随身携带,尽量不要托运。行李延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我司将全力协助客人跟进后续工作,但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入住酒店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
7. 我司不提供换汇服务,游客应凭身份证前往银行预约兑换。
8. 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
9. 游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得太远。带小孩的游客,请管好自己的小孩,千万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10. 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的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游客在购物、娱乐时,主要应防止被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参观景点或安排自由活动、自由购物时,务必记清集合时间、地点,若欲离团上洗手间或其他事宜,也应向导游和团友们打个招呼。
11. 客人务必遵守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尊重当地宗教、民族、风俗习惯,事先向导游等熟悉国外情况的人士了解当地在衣着、拍照等方面的禁忌,注意文明举止,讲究公共卫生,与当地人友好相处。
12. 销签是领事馆的法律制度,领馆要求客人回程交还护照销签,销签时间每个签证约20个工作天,该段时间护照将在领馆保管,客人需要理解与配合。如领馆要求面试销签,敬请客人配合。
13. 参加欧洲团队客人须随团旅游,团进团出,不可探亲访友、商务等其他目的,同时保证
不离团,纯旅游是此次参团目的。移民局将会在当地检查团队情况,客人擅自或者强行离团或延迟回国将会被遣送回国,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负。自备个人签证或免签客人若需离团请于领队协商,并签证相关离团协议,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离团期间旅行社的原行程所有费用不退。
14.领队将会收齐客人护照,代为保管,请务必配合领队工作。
特别约定:
1、保险: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2、旅游行程:本行程为参考旅游行程,我司将根据航空公司出票时的航班时间及出入港口,对行程游览的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标准及旅游景点。我司可以根据旅游目的地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3、不可抗力因素: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大雪塞车、天气、航班延误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游览或缩短游览时间,不视旅行社违约。按《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第六条处理。
4、燃油差价: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客人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5、团费差价:由于机票升幅、pomo促销导致不同日期报名甚至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属于正常现象,敬请旅客注意,!
6、签证问题:
(1)中国护照自备有效签证参团,申根签证¥减600/人
(2)由于欧洲申根国家的要求,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的实际情况调整申请申根签证的国家。
(3)参加欧洲团队客人须随团旅游,团进团出,不可探亲访友、进行商务活动等其他目的,同时保证不离团,纯旅游是此次参团目的。
(4)回程抵达当天客人将护照和登机牌交与旅行社--旅行社送回使(领)馆销签--使(领)馆通知面销--等待退回护照。
(5)持非中国公民护照或自备签证的提示。
A.非中国护照的客人参团请自行办理签证或自行确认是否免签,并且确认持有多次进出中国的有效签证。以下信息供参考:英国和申根的免签证的护照----香港、澳门特区护照、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
B.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参团的客人须同时持有并携带回乡证出入境。
C.持香港的"CI""DI"(签证身份书)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客人,请自备签证后参团。
**以上"签证提示"仅供客人参考,是否符合免签条件由客人根据该国使领馆提供的信息予以确认,并按照相关指引自行负责出入境手续的办理。
(6)如领事馆要求面试,所需一切费用由客人自理。如果由于领事馆延迟出签证而引致的一切后果,不是我社承担的范围,产生的损失由客人承担。而且我社不排除团队推迟出发的可能,请游客谅解。
7、退团、延期和拒签:客人报名后因自身原因提出退团、延期出团或个人资料问题被领事馆拒签,客人须承担以下费用。(详见合同附加协议)
8、中途不参加活动:旅客在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9、中途休息站: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10、欧洲海关规定:非欧盟国家旅客入境意时,所携现金超过1万欧元、商品价值超过300欧元(经海路或空运为430欧元,15岁以下儿童为150欧元)需向海关申报;超出部分需依法缴纳关税,缴纳货款21%的金额。如未申报,将有可能被罚款或没收处理。
11、出票风险、特别扣费约定及其它
(1).出票风险:客人明白,是否获得签证,使领馆有可能在团队出发前一日才通知旅行社。旅行社接受客人委托代办签证,客人明白若获得签证后再订购机票,航空公司很有可能无法保证所需机位。为确保能按时成行,客人同意在未获得签证的情况下,旅行社可以先行预订机票,如因不可归责于旅行社原因且客人已提供真实、齐全签证资料的前提下,签证申请被拒签、缓签致使客人不能按时成行的,客人愿意承担必要的费用:申根签1100元/人,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2)、 送签证前5天(包含第5天)客人因自身原因取消行程(包含未能按签证要求交齐所需资料且自行退团),需要收取留位定金损失费3000元/人。
(3)、由于客人个人的原因取消 ,资料送入领馆,需按实际产生费用扣费。
(4)、若客人拒签,其正常出签的同行人要求退团,则同行人按实际产生费用扣费
(5)、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一经报名收取定金3000元/人,定金不予退回 。
(6)、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7)、关于签证资料真实有效性客人必须按照《欧洲各国申请团体签证必须提供的资料》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如果因客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客人提供资料不齐全、客人不配合领馆要求补交资料,导致客人的签证申请被拒签、缓签致使客人不能按时成行的,由客人承担必要的费用【包括机票订金、签证费用、地接社业务费等】,并退团处理。
注:我司在收到客人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会对资料进行审查,如有遗漏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出补料单; 我司有权拒绝为资料不符合送签要求的客人送签;
12、欧盟从2015年10月12日起在全世界范围内启用生物指纹录入系统,所有申根国家签证的申请者,领事馆将要求本人在指定时间前往当地目的地国家的签证中心录入指纹及拍照,请申请人在出团前45天内切勿远行并配合领馆的时间安排。非广州地区的按指模安排请咨询各地区销售。
13、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或单女,旅行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同意其作为《出境游报名表》、《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及《补充约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客人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和盖章:
日期: 日期:
购物补充协议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1. 欧洲各国对商品定价都有严格管理,同一国家内同样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但各国之间会存在差别,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以下推荐商店也是当地人购物场所,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请您自行甄选,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
2. 购物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如旅游者不参加购物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无其他购物店;
3. 欧洲法律规定:购物金额低于1000欧元以内可支付现金,超出1000欧元以上金额需用信用卡或旅行支票等支付。如果您此次出行有购物需求,请携带VISA、MASTER的信用卡;
4. 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非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不协助退换;
5.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7. 退税说明:
退税是欧盟对非欧盟游客在欧洲购物的优惠政策,整个退税手续及流程均由欧洲国家控制,经常会出现退税不成功、税单邮递过程中丢失导致无法退税等问题,我们会负责协调处理,但无法承担任何赔偿。另外游客未在旅游团指定商店购物造成未能退税,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导游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贵宾办理退税手续,导游应详细讲解退税流程、注意事项及税单的正确填写。但是如果因为贵宾个人问题(如没有仔细听讲、没有按照流程操作、没有按照流程邮寄税单)或者客观原因(如遇到海关退税部门临时休息、海关临时更改流程、税单在邮寄过程中发生问题商家没有收到税单等)在退税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您被扣款、无法退钱、退税金额有所出入等情况,旅行社和导游仅能协助您积极处理,并不能承担您的损失,请贵宾们理解。
国家 商店名称 主要商品
法国巴黎 老佛爷百货公司、海天免税店、
BENLUX免税店、 名品箱包、手表、眼镜、服装、化妆品、香水
瑞士 KIRCHOFER\BUCHERER 手表、瑞士精美礼品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经双方协商,本人自愿在自由活动时间内购买当地特色商品(或纪念品),并承诺如下:本承诺签署前,导游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及购物退税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本人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本人经慎重考虑后确认:本人自身的身体、精神健康状况可以自主自愿购买商品,旅行社并无强迫。本人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退税事宜,同时遵循组团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我同意《购物补充确认》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旅游者确认签字:
签字日期:
另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程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提供另付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加另付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 欧洲各国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以下推荐的另付费项目都是各国的精华所在。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另付费项目,相信欧洲的另付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
2. 所有另付费项目绝不强迫,如达到另付费项目对应的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旅行社予以安排。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3. 另付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另付费项目。如旅游者不参加另付费项目,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旅行社不会售卖此另付费项目表以外的任何其他项目;
4. 另付费项目为统一标价,简要内容参见本补充协议的另付费项目介绍,如您同意参加,须在境外另付费项目券上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副券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5. 此售价为20人以上成团的优惠价,如果人数不足20人报价将会上涨,具体售价根据参加人数而上涨。或导游将取消另付费活动的安排,请您谅解;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6. 请您在选择另付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国家 自费项目 服 务 内 容 价格 选择√
瑞士 铁力士雪山(约3小时) 含停车费+车费+门票费+预订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140欧
琉森湖游船(约45分钟) 含停车费+预定费+船费+服务费 50欧
黄金列车(约2小时) 含预订费+车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90欧
德国 德国猪手餐(约1小时) 含预订费+餐费+服务费 45欧
滴滴湖游船(约45分钟) 含停车费+预定费+船费+服务费 20欧
比利时 布鲁日(约1.5小时) 含车费+讲解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50欧
法国 夜游梦巴黎(约1.5小时) 含车费+讲解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65欧
塞纳河游 船(约1.5小时) 预订费+船费+车费+停车费+司机服务费 40欧
巴黎歌剧院(约45分钟) 含车费+停车费+讲解费+服务费 40欧
凡尔赛宫(约1小时) 含团队定位费+门票费+中文讲解费+车费,停车费+司机 65欧
卢浮宫专业讲解(约1小时) 含专业讲解服务费+预订费 30欧
登顶蒙帕纳斯(约45分钟) 车费+停车费+门票费+讲解费+服务费 35欧
红磨坊(约1.5小时) 含车费+停车费+门票费+预订费 150欧
斯特拉斯堡(约1.5小时) 含车费+讲解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45欧
法国海鲜大餐(约1.5小时) 含预订费+餐费+服务费 75欧
巴黎圣母院(约45分钟) 含车费+停车费+讲解费+服务费 25欧
科尔马(约1.5小时) 含车费+讲解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45欧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行程中自由活动期间可以推荐的另付费项目及相关内容、价格和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参加上述另付费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参加另付费项目,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另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旅游者确认签字:
签字日期:
备注:
此行程以及《另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行程执行。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境外情况做顺序之调整,该调整不视为违约。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公司会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亦会在事后作出说明。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等)导致的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行程标准
1、大交通:往返飞机经济舱机票。航班参考信息见行程。 如参考航班信息有调整,组团社将在出团说明会或出团前(集合地)派发的行程表中统一告知,恕中途不再另行通知。
2、酒店:全程入住6晚高级酒店双人间,每人每晚一个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我司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欧洲的单人房一般指房间里面只有一张1.2米宽左右的床),酒店不设三人间,单人入住单间补房差约为220元/人/晚(单人间及双标同价,以酒店最后落实为准)。境外酒店没有挂星制度,所以评核酒店档次基本以房间装修为标准。如行程上述酒店无法安排,我社将安排入住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
3、用餐:全程含餐共6正6早,酒店房费含早餐(客人放弃酒店安排的早餐,无费用退还),正餐:五菜一汤(不含酒水),其中一餐安排巴黎水上餐厅用餐,申根段正餐6欧元/人/餐,瑞士正餐10欧元/人/餐,小孩餐费按成人标准,飞机餐不视为正餐,正餐以中餐为主,无法安排中餐的城市将安排当地餐或退餐费,所有餐食如自动放弃,款项恕不退还。
4、用车:根据实际人数全程选用当地20-52座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个正座。
5、门票:以下景点第一道门票(不含园中园门票):卢浮宫。
6、购物:全程不强制购物。
7、全陪:欧洲团队一般只派一名领队全程讲解及陪同,不再另派当地导游。
旅游须知
1. 70岁以上的长者参团时,建议在直系亲属的陪同下参团,长期病患者和孕妇不建议参团,如报名时不主动提出,旅途中如遇任何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意外则由旅客自行承担。
2. 建议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3. 旅游者参加打猎、潜水、海边游泳、漂流、滑水、滑雪、滑草、蹦极、跳伞、滑翔、乘热气球、骑马、赛车、攀岩、水疗、水上飞机等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
4.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的规定,旅客在境外购买的物品,在进入中国海关时可能需要征收关税。详细内容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54号文件》。
5. 建议出发时行李托运,贵重物品、常用物品、常用药品、御寒衣物等请随身携带,尽量不要托运。行李延误属于不可抗力因素,我司将全力协助客人跟进后续工作,但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入住酒店注意检查酒店为你所配备的用品是否齐全,有无破损,如有不全或破损,请立即向酒店服务员或导游报告。
7. 我司不提供换汇服务,游客应凭身份证前往银行预约兑换。
8. 为防止在旅途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适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所提供之食品或药品。
9. 游览期间,游客应三两成群,不要独行。如果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到来或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游客不要走得太远。带小孩的游客,请管好自己的小孩,千万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
10. 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的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游客在购物、娱乐时,主要应防止被诈骗、盗窃和抢劫事故的发生。参观景点或安排自由活动、自由购物时,务必记清集合时间、地点,若欲离团上洗手间或其他事宜,也应向导游和团友们打个招呼。
11. 客人务必遵守前往国家和地区的法规。尊重当地宗教、民族、风俗习惯,事先向导游等熟悉国外情况的人士了解当地在衣着、拍照等方面的禁忌,注意文明举止,讲究公共卫生,与当地人友好相处。
12. 销签是领事馆的法律制度,领馆要求客人回程交还护照销签,销签时间每个签证约20个工作天,该段时间护照将在领馆保管,客人需要理解与配合。如领馆要求面试销签,敬请客人配合。
13. 参加欧洲团队客人须随团旅游,团进团出,不可探亲访友、商务等其他目的,同时保证
不离团,纯旅游是此次参团目的。移民局将会在当地检查团队情况,客人擅自或者强行离团或延迟回国将会被遣送回国,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负。自备个人签证或免签客人若需离团请于领队协商,并签证相关离团协议,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与旅行社无关。离团期间旅行社的原行程所有费用不退。
14.领队将会收齐客人护照,代为保管,请务必配合领队工作。
特别约定:
1、保险: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出行时请将该保单资料随身携带。
2、旅游行程:本行程为参考旅游行程,我司将根据航空公司出票时的航班时间及出入港口,对行程游览的先后顺序做出合理调整,但不影响原定的标准及旅游景点。我司可以根据旅游目的地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
3、不可抗力因素: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大雪塞车、天气、航班延误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游览或缩短游览时间,不视旅行社违约。按《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第六条处理。
4、燃油差价:由于国际燃油价格不断变化,若航空公司通知因调整航空燃油价格而导致机票价格上升,客人需另外补交燃油升幅的差价。
5、团费差价:由于机票升幅、pomo促销导致不同日期报名甚至同团出发的客人,团费有较大差异,属于正常现象,敬请旅客注意,!
6、签证问题:
(1)中国护照自备有效签证参团,申根签证¥减600/人
(2)由于欧洲申根国家的要求,旅行社有权根据团队的实际情况调整申请申根签证的国家。
(3)参加欧洲团队客人须随团旅游,团进团出,不可探亲访友、进行商务活动等其他目的,同时保证不离团,纯旅游是此次参团目的。
(4)回程抵达当天客人将护照和登机牌交与旅行社--旅行社送回使(领)馆销签--使(领)馆通知面销--等待退回护照。
(5)持非中国公民护照或自备签证的提示。
A.非中国护照的客人参团请自行办理签证或自行确认是否免签,并且确认持有多次进出中国的有效签证。以下信息供参考:英国和申根的免签证的护照----香港、澳门特区护照、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新加坡、马来西亚。
B.持香港、澳门特区护照参团的客人须同时持有并携带回乡证出入境。
C.持香港的"CI""DI"(签证身份书)或持中国护照同时拥有其他国家长居权的客人,请自备签证后参团。
**以上"签证提示"仅供客人参考,是否符合免签条件由客人根据该国使领馆提供的信息予以确认,并按照相关指引自行负责出入境手续的办理。
(6)如领事馆要求面试,所需一切费用由客人自理。如果由于领事馆延迟出签证而引致的一切后果,不是我社承担的范围,产生的损失由客人承担。而且我社不排除团队推迟出发的可能,请游客谅解。
7、退团、延期和拒签:客人报名后因自身原因提出退团、延期出团或个人资料问题被领事馆拒签,客人须承担以下费用。(详见合同附加协议)
8、中途不参加活动:旅客在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含酒店、用餐、景点等),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予退回。
9、中途休息站:行程中途经的休息站、加油站、公共卫生间等地停留仅供休息和方便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
10、欧洲海关规定:非欧盟国家旅客入境意时,所携现金超过1万欧元、商品价值超过300欧元(经海路或空运为430欧元,15岁以下儿童为150欧元)需向海关申报;超出部分需依法缴纳关税,缴纳货款21%的金额。如未申报,将有可能被罚款或没收处理。
11、出票风险、特别扣费约定及其它
(1).出票风险:客人明白,是否获得签证,使领馆有可能在团队出发前一日才通知旅行社。旅行社接受客人委托代办签证,客人明白若获得签证后再订购机票,航空公司很有可能无法保证所需机位。为确保能按时成行,客人同意在未获得签证的情况下,旅行社可以先行预订机票,如因不可归责于旅行社原因且客人已提供真实、齐全签证资料的前提下,签证申请被拒签、缓签致使客人不能按时成行的,客人愿意承担必要的费用:申根签1100元/人,客人对此表示同意。
(2)、 送签证前5天(包含第5天)客人因自身原因取消行程(包含未能按签证要求交齐所需资料且自行退团),需要收取留位定金损失费3000元/人。
(3)、由于客人个人的原因取消 ,资料送入领馆,需按实际产生费用扣费。
(4)、若客人拒签,其正常出签的同行人要求退团,则同行人按实际产生费用扣费
(5)、自备签证的客人请自理旅游意外险,一经报名收取定金3000元/人,定金不予退回 。
(6)、如果您已自备签证,请务必提供有效护照及签证复印件,用于核对姓名和签证有效期。如因自备签证问题造成行程受阻,相应损失需自行承担。
(7)、关于签证资料真实有效性客人必须按照《欧洲各国申请团体签证必须提供的资料》提供真实有效的签证资料,如果因客人提供虚假资料或客人提供资料不齐全、客人不配合领馆要求补交资料,导致客人的签证申请被拒签、缓签致使客人不能按时成行的,由客人承担必要的费用【包括机票订金、签证费用、地接社业务费等】,并退团处理。
注:我司在收到客人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会对资料进行审查,如有遗漏会在三个工作日内给出补料单; 我司有权拒绝为资料不符合送签要求的客人送签;
12、欧盟从2015年10月12日起在全世界范围内启用生物指纹录入系统,所有申根国家签证的申请者,领事馆将要求本人在指定时间前往当地目的地国家的签证中心录入指纹及拍照,请申请人在出团前45天内切勿远行并配合领馆的时间安排。非广州地区的按指模安排请咨询各地区销售。
13、酒店住宿若出现单男或单女,旅行社会按照报名先后的顺序安排同性客人同住,若客人不接受此种方式或经协调最终不能安排的,客人须在出发前补单房差入住单人房。
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同意其作为《出境游报名表》、《广州市出境旅游组团合同》及《补充约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客人签名: 旅行社(经办人)签名和盖章:
日期: 日期:
购物补充协议
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达成一致,旅游者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1. 欧洲各国对商品定价都有严格管理,同一国家内同样商品不会有较大价差。但各国之间会存在差别,请您仔细做好攻略后谨慎购买。以下推荐商店也是当地人购物场所,不排除某些商品出现略小价差现象,请您自行甄选,我们无法承担退换差价的责任;
2. 购物活动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购物。如旅游者不参加购物活动的,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除本补充确认中的购物场所外,无其他购物店;
3. 欧洲法律规定:购物金额低于1000欧元以内可支付现金,超出1000欧元以上金额需用信用卡或旅行支票等支付。如果您此次出行有购物需求,请携带VISA、MASTER的信用卡;
4. 游客在本补充协议约定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非商品质量问题,旅行社不协助退换;
5. 游客自行前往非本补充协议中的购物场所购买的商品,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如遇不可抗力(天气、罢工、政府行为等)或其他旅行社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公共交通延误或取消、交通堵塞、重大礼宾等),为保证景点正常游览,旅行社可能根据实际需要减少本补充说明约定的购物场所,敬请游客谅解。
7. 退税说明:
退税是欧盟对非欧盟游客在欧洲购物的优惠政策,整个退税手续及流程均由欧洲国家控制,经常会出现退税不成功、税单邮递过程中丢失导致无法退税等问题,我们会负责协调处理,但无法承担任何赔偿。另外游客未在旅游团指定商店购物造成未能退税,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导游有责任和义务协助贵宾办理退税手续,导游应详细讲解退税流程、注意事项及税单的正确填写。但是如果因为贵宾个人问题(如没有仔细听讲、没有按照流程操作、没有按照流程邮寄税单)或者客观原因(如遇到海关退税部门临时休息、海关临时更改流程、税单在邮寄过程中发生问题商家没有收到税单等)在退税过程中出现错误,导致您被扣款、无法退钱、退税金额有所出入等情况,旅行社和导游仅能协助您积极处理,并不能承担您的损失,请贵宾们理解。
国家 商店名称 主要商品
法国巴黎 老佛爷百货公司、海天免税店、
BENLUX免税店、 名品箱包、手表、眼镜、服装、化妆品、香水
瑞士 KIRCHOFER\BUCHERER 手表、瑞士精美礼品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经双方协商,本人自愿在自由活动时间内购买当地特色商品(或纪念品),并承诺如下:本承诺签署前,导游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及购物退税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本人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本人经慎重考虑后确认:本人自身的身体、精神健康状况可以自主自愿购买商品,旅行社并无强迫。本人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办理退税事宜,同时遵循组团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的人身及财产的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我同意《购物补充确认》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旅游者确认签字:
签字日期:
另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程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提供另付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旅行社安排旅游者参加另付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1. 欧洲各国都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以下推荐的另付费项目都是各国的精华所在。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根据自己的喜好,自愿选择另付费项目,相信欧洲的另付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
2. 所有另付费项目绝不强迫,如达到另付费项目对应的成行人数,且在时间、天气等因素允许的前提下,旅行社予以安排。如因行程安排、天气、景区临时关闭等原因无法安排,请您理解;
3. 另付费项目参加与否,由旅游者根据自身需要和个人意志,自愿、自主决定,旅行社全程绝不强制参加另付费项目。如旅游者不参加另付费项目,将根据行程安排的内容进行活动。旅行社不会售卖此另付费项目表以外的任何其他项目;
4. 另付费项目为统一标价,简要内容参见本补充协议的另付费项目介绍,如您同意参加,须在境外另付费项目券上签字确认。一旦发生纠纷,我社将把您签字确认的副券作为处理依据,以保证您的权益;
5. 此售价为20人以上成团的优惠价,如果人数不足20人报价将会上涨,具体售价根据参加人数而上涨。或导游将取消另付费活动的安排,请您谅解;如果在全团协议下同意更改为风味餐,不退正常团餐费用;
6. 请您在选择另付费项目之前慎重考虑,一旦确认参加并付费后,导游将会进行预订,费用产生后旅游者取消的,将无法退还您费用。
国家 自费项目 服 务 内 容 价格 选择√
瑞士 铁力士雪山(约3小时) 含停车费+车费+门票费+预订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140欧
琉森湖游船(约45分钟) 含停车费+预定费+船费+服务费 50欧
黄金列车(约2小时) 含预订费+车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90欧
德国 德国猪手餐(约1小时) 含预订费+餐费+服务费 45欧
滴滴湖游船(约45分钟) 含停车费+预定费+船费+服务费 20欧
比利时 布鲁日(约1.5小时) 含车费+讲解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50欧
法国 夜游梦巴黎(约1.5小时) 含车费+讲解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65欧
塞纳河游 船(约1.5小时) 预订费+船费+车费+停车费+司机服务费 40欧
巴黎歌剧院(约45分钟) 含车费+停车费+讲解费+服务费 40欧
凡尔赛宫(约1小时) 含团队定位费+门票费+中文讲解费+车费,停车费+司机 65欧
卢浮宫专业讲解(约1小时) 含专业讲解服务费+预订费 30欧
登顶蒙帕纳斯(约45分钟) 车费+停车费+门票费+讲解费+服务费 35欧
红磨坊(约1.5小时) 含车费+停车费+门票费+预订费 150欧
斯特拉斯堡(约1.5小时) 含车费+讲解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45欧
法国海鲜大餐(约1.5小时) 含预订费+餐费+服务费 75欧
巴黎圣母院(约45分钟) 含车费+停车费+讲解费+服务费 25欧
科尔马(约1.5小时) 含车费+讲解费+司机+导游服务费 45欧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行程中自由活动期间可以推荐的另付费项目及相关内容、价格和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参加上述另付费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参加另付费项目,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因自身原因取消或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对旅行社予以理解。
我同意《另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旅游者确认签字:
签字日期:
备注:
此行程以及《另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旅行社将严格按照行程执行。在不减少任何景点的前提下,导游可根据境外情况做顺序之调整,该调整不视为违约。当发生不可抗力、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导致的景点、交通、住宿地点的临时变动、修改或更换,以及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其他约定时,本公司会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亦会在事后作出说明。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和旅行社人为不可控因素(如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等)导致的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食、宿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追加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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