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有效因私护照原件(末页“持照人签名处”需本人签名)签发地为广东省,有效期6个月以上。
如是居住广东省,持外省签发因私护照的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 在职人员/个体户/无业人员必须提供广东省签发的暂住证复印件(暂住证没有期限的限制;但是新办的暂住证需提供早期开始在广东省内居住的相关证明)。
②、退休人员以现住址所在居委会开出的居住证明/本人的广东省内房产证复印件/广东省牌号汽车行驶证的复印件,这3项的其中一项代替暂住证。
③、学生提供在校证明或学生证复印件代替暂住证。
02、请务必如实填写 【日本国入境签证申请书】(见附件1)(其签名字迹需与护照签名字迹一致)
03、请务必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其签名字迹需与护照签名字迹一致)
04、两张大一寸近三个月内的彩色照片(底色不限)
0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06、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07、申请人可携带3亲以内的亲属一同申请签证(3亲以内的亲属人数不限,3亲可以是外省人不用提供暂住证)。
⑴、申请人本人必须提供的资料如下:
Ⅰ、公司出具的在职证明(见附后的样本);公司出具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有公章);
Ⅱ、证明经济能力的资料:
A: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证明书(此项最重要,如果有,则其他资产证明可以不用);
B:存折复印件(能显示过去一年中的存款,名下的存折都可以一起提供;如果只有银行卡的话请出示银行开具的余额证明原件,余额总数要有每人10万元或以上);
C:房产证复印件(与足够经济能力相应的房产);
D:私有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2)、申请人的亲属不需要提供证明经济能力的资料,但要提供(客人根据自身条件来选择资料):
个体户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在职证明(如为法人代表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复印件;
学生需提供学校的在学证明或者学生证;
08、三亲以内的亲属关系,由以下途径证明:A户口本;B结婚证;C小孩的出生证明书;D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1.自备护照,有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
2.以上价格均为单价,币制为人民币.
3.工作日不计交办日,从营业部收齐资料交回总部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4.我公司只负责代办签证,其他问题(如换汇)由客人自己负责.
5.须交押金的客人,在按期回国后尽快持所列资料及本公司出具的押金收据来本公司办理手续退回押金。
6.客人的签证受签证国家的大使馆和领事馆来全面评估和审核,受到各方面政治经济情况的影响,并不在我公司的掌握控制范围之内。若拒签,责任由客人承担。
7.单签证表上各国签证的有效期及停留期均以领馆签发的具体内容为准。
8.如果客人由于自身原因遭受领事馆拒绝签证,所交费用不予以退回
9.如客人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属于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我社为保持签证信誉,将根据各国总领事馆的要求对客人所提供的资料进行必要的查询和审核工作,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或不符合签证要求,我社将按规定不为其办理送签。
11.“需要工作日”为本公司预计正常情况下的处理时间;若遇特殊原因(如假期、使馆内部人员调整、签证打印机故障、领事馆电脑系统瘫患等),可能会出现延迟出签的情况,由此导致客人无法如期出行而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不是本公司承担责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