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提示』
1、必须自费的景区小交通提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观光车50元/人、保险10元/人、西江千户苗寨观光车20元/人、保险10元/人、荔波大小七孔观光车40元/人、荔波大小七孔景区保险10元/人、天河潭观光车游船40元/人、合计180元/人。
预定须知:
2、限制预定:
① 特殊人群:不接受80周岁及以上长者和18周岁以下游客单独报名(需要监护人陪同),80周岁及以上长者,出游时务必签好免责声明;不接受孕妇以及医嘱不宜出游者报名。
② 信用度:被社会诚信体系纳入黑名单的游客将无法出动车票以及飞机票,请此类游客慎报!法院已对失信人发送执行确认书,不接受游客以不知道自身为失信人为理由引起的投诉。
失信人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仅供参考)。
违约条款:
① 旅行社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6日至4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前3日至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备注:以上旅游费用均为同行结算价。
②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6日至4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前3日至1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4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60%的违约金。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收取旅游费用总额100%的违约金。
备注:以上旅游费用均为同行结算价,旅游综费总额=结算价-大交通结算价。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1、必须自费的景区小交通提示:黄果树风景名胜区观光车50元/人、保险10元/人、西江千户苗寨观光车20元/人、保险10元/人、荔波大小七孔观光车40元/人、荔波大小七孔景区保险10元/人、天河潭观光车游船40元/人、合计180元/人。
预定须知:
2、限制预定:
① 特殊人群:不接受80周岁及以上长者和18周岁以下游客单独报名(需要监护人陪同),80周岁及以上长者,出游时务必签好免责声明;不接受孕妇以及医嘱不宜出游者报名。
② 信用度:被社会诚信体系纳入黑名单的游客将无法出动车票以及飞机票,请此类游客慎报!法院已对失信人发送执行确认书,不接受游客以不知道自身为失信人为理由引起的投诉。
失信人查询系统:http://zxgk.court.gov.cn/(仅供参考)。
违约条款:
① 旅行社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6日至4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
行程前3日至1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15%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退还全额旅游费用,支付旅游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
备注:以上旅游费用均为同行结算价。
② 旅游者违约
在行程前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行程前6日至4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20%的违约金。
行程前3日至1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40%的违约金。
行程开始当日,大交通按实核算后,收取旅游综费总额60%的违约金。
在行程中解除合同的,机(车、船)票费用按实结算后,其余必要的费用扣除标准为:
收取旅游费用总额100%的违约金。
备注:以上旅游费用均为同行结算价,旅游综费总额=结算价-大交通结算价。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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