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为了让游客更好的游览,我社会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根据天气、景区客流等因素来调整行程顺序,并且我社会依据游客填写的意见单对接待服务进行评价,请游客如实填写!客人在旅游其间如意见单中未提出异议,我公司将视为客人满意。返程后再提出异议,请谅解我公司不予处理。
2、正常游览的行程中会出现景中景或景中店的情况(例如:景区中的纪念品店、寺庙以及再付费型的特色游览—电瓶车、游乐设施、各种展览等),此不是旅行社购物店,请客人根据需要,选择消费!
3、为了确保游客旅途愉快,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请各位尊贵的游客抵达后,一切活动听从我公司导游安排。如有客人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结束余下行程,因此引起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我公司一概不负责。恳请各位游客听取我公司的忠告!请组团社提醒客人中途不能离团,若客人取消行程或中途离团,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任何费用,且组团社应补客人离团所产生的损失。因所有景区门票属打包捆绑政策,所有优惠及减免一律不免不退。
4、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游览行程变化和景点未游,本社只负责退还门票差额(旅行社协议价),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如客人临时取消用餐及景点游览,费用不退。如遇客人原因滞留或影响游览景点,所增费用自理。住宿中如产生自然单间,由游客自补足房差。赠送项目如遇特殊原因取消,费用不退。
5、本行程只提供标准双人间或单间,单间与标间同价,无三人间,酒店含双人早餐。
6、我公司已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为更广泛地保障您的权益,建议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7、旅游安全提示:在旅游过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团友请选择自己能控制风险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的活动项目。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补充协议
本协议与《团队国内包价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200719更新
旅行社: 团号:
一、个性化项目:
购物场所名称及逗留时间
苗银博物馆 60分钟 主要展示是精品的银饰,精致的手工加工的银饰。
黄龙玉交易中心 90分钟 主要展示是精品的黄龙玉。
综合店 90分钟 主要展示是土特产、朱砂、药材等。
玉石展览馆或乳胶展览馆 90分钟 乳胶枕头、乳胶床垫等多种乳胶制品
备注:以上进购物店的时间顺序,将根据行程实际顺序及当地交通状况,由当地接待社灵活安排,敬请配合!
购物场所说明:
1、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旅游者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自愿购买,为保证您的权益,请索取相关单据和凭证。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
2、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不建议购买,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旅游行程,丰富个性化旅游项目,应旅游者要求,旅行社与旅游者经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同意其作为《团队国内包价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为了让游客更好的游览,我社会在不减少景点的前提下根据天气、景区客流等因素来调整行程顺序,并且我社会依据游客填写的意见单对接待服务进行评价,请游客如实填写!客人在旅游其间如意见单中未提出异议,我公司将视为客人满意。返程后再提出异议,请谅解我公司不予处理。
2、正常游览的行程中会出现景中景或景中店的情况(例如:景区中的纪念品店、寺庙以及再付费型的特色游览—电瓶车、游乐设施、各种展览等),此不是旅行社购物店,请客人根据需要,选择消费!
3、为了确保游客旅途愉快,保障游客人身安全。请各位尊贵的游客抵达后,一切活动听从我公司导游安排。如有客人擅自离团或参加其他团体,我社视为合同提前终止,结束余下行程,因此引起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我公司一概不负责。恳请各位游客听取我公司的忠告!请组团社提醒客人中途不能离团,若客人取消行程或中途离团,一律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还任何费用,且组团社应补客人离团所产生的损失。因所有景区门票属打包捆绑政策,所有优惠及减免一律不免不退。
4、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游览行程变化和景点未游,本社只负责退还门票差额(旅行社协议价),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如客人临时取消用餐及景点游览,费用不退。如遇客人原因滞留或影响游览景点,所增费用自理。住宿中如产生自然单间,由游客自补足房差。赠送项目如遇特殊原因取消,费用不退。
5、本行程只提供标准双人间或单间,单间与标间同价,无三人间,酒店含双人早餐。
6、我公司已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为更广泛地保障您的权益,建议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7、旅游安全提示:在旅游过程中的自由活动时间,团友请选择自己能控制风险的范围内,进行安全的活动项目。
【交 通】:
(1)合同一经签订且付全款,团队机票、列车票、船票即为出票,不得更改、签转、退票。
(2)飞行时间、车程时间、船程时间以当日实际所用时间为准。
(3)本产品如因淡季或收客人数较少,有可能与相近方向的发班线路拼车出游,届时请游客见谅。
【住 宿】:
按2人入住1间房核算,如出现单男单女,尽量安排该客人与其他同性别团友拼房;如不愿拼房或未能拼房,请补齐单房差以享用单人房间。
【团队用餐】:
十人一桌,八菜一汤,人数不足十人时,在每人用餐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餐食的分量。
【游 览】:
(1)景点游览、自由活动、购物店停留的时间以当天实际游览为准。
(2)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请自愿选择参加。
(3)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出游过程中,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交通的,均视为自愿放弃,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
(4)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自由活动除外),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赔付旅行社,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用餐、房、车等费用不退,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外的责任。
(5)如遇台风、暴雪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按约定行程游览,行程变更后增加或减少的费用按旅行社团队操作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
(6)出游过程中,如产生退费情况,以退费项目旅行社折扣价为依据,均不以挂牌价为准。
【差价说明】:
(1)如遇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交通价格等,按调整后的实际价格结算。
(2)赠送项目因航班、天气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费用不退。
(3)景点门票为旅行社折扣价,如持优待证件(如老年证、军官证、教师证等)产生折扣退费的,按实际差额退还。
【出团通知】:
出团通知最晚于出团前1天发送,若能提前确定,我们将会第一时间通知您。
补充协议
本协议与《团队国内包价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为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200719更新
旅行社: 团号:
一、个性化项目:
购物场所名称及逗留时间
苗银博物馆 60分钟 主要展示是精品的银饰,精致的手工加工的银饰。
黄龙玉交易中心 90分钟 主要展示是精品的黄龙玉。
综合店 90分钟 主要展示是土特产、朱砂、药材等。
玉石展览馆或乳胶展览馆 90分钟 乳胶枕头、乳胶床垫等多种乳胶制品
备注:以上进购物店的时间顺序,将根据行程实际顺序及当地交通状况,由当地接待社灵活安排,敬请配合!
购物场所说明:
1、商品价格是由市场决定,旅游者应根据自身经济状况谨慎选择,自愿购买,为保证您的权益,请索取相关单据和凭证。所购商品如非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
2、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店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不建议购买,若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3、旅游者自行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旅游行程,丰富个性化旅游项目,应旅游者要求,旅行社与旅游者经协商一致,达成本补充协议,作为包价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
旅游者(客人)声明:本人及本人代表以上所列参团的全体同行人,对以上行程表及备注内容已详细阅读,了解并同意相关条款的约定,并同意其作为《团队国内包价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旅行社报名表及补充约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旅游者(盖章或者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盖章)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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