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点介绍
直辖市是许多国家的一级行政区之一,此名称主要由中国、朝鲜、韩国、越南等汉字文化圈的国家采用,字面上的意义即“直接由中央政府所管辖、建制的都市”。升格为直辖市往往需要较多的居住人口,且通常在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上具有重要地位。该概念首先源自于1930年中华民国的《市组织法》,称为院辖市。民国时期最多时共设有12个直辖市,分别是:南京、上海、重庆、汉口(今武汉)、青岛、大连、沈阳、哈尔滨、西安、北平(现北京)、天津、广州。目前,中国大陆地区共有四个直辖市,分别是: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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